| 关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等参加第四届中部博览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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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5 10:28 文章来源:长丰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农委: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等部委(局)和中部六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部博览会”),将于2009年4月26—28日在合肥市举行。
根据大会总体方案安排,大会期间将举办跨国采购洽谈会,邀请25家左右跨国公司、40家左右大型国内流通企业、全国部分农超对接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承办企业到会与重点供应商、农产品生产基地等进行洽谈。本次洽谈会将以采购清单或采购需求为主导,通过前期初步撮合,为跨国公司零售企业、国内流通企业,与以中部地区生产企业为主体、以东部和西部地区生产企业为补充的供应商进行洽谈搭建平台,及时将跨国公司的采购信息反馈给地方生产企业,也将生产企业的供应信息提前反馈给跨国公司,动态做好点对点的服务工作,部分跨国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实现现场采购签约。
本次跨国采购洽谈会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主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安徽省商务厅承办。主要活动内容有,4月26—28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A区2号展馆设立跨国零售企业展区,由参会的跨国零售企业和部分国内重点流通企业进行展览。4月27日在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举办跨国采购洽谈会,上午9:00—10:40举办采购说明会,组织4—5家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演讲,重点介绍采购流程、标准、规则与程序,对供应商的要求,如何选择供应商,采购实践、经验、措施等;10:40—12:00举行现场签约仪式,商务部市场建设司领导致辞后,部分零售企业与供应商现场签约;下午组织采购商与供应商进行洽谈。
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跨国采购洽谈会,要求充分利用跨国采购洽谈会平台,积极推动我省企业加强与跨国公司、国内大型流通企业等合作,促进我省产品尤其是特色农产品销售。根据第四届中部博览会组委会统一部署,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农委积极组织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承办企业等届时参加第四届中部博览会跨国采购洽谈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农委牵头尽快组织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相关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第四届中部博览会跨国采购洽谈会,并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一)和《供货商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于3月24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和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当地其他供应商请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按以上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二、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承办企业及有关零售企业参加第四届中部博览会跨国采购洽谈会,并填写《采购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和《采购商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于3月24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三、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农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企业积极开展信息收集、前期对接、主动洽谈等,尽可能做到有准备、有项目、有目标参加跨国洽谈会,力争取得更大实效。了解相关信息可登录expocentralchina.mofcom.gov.cn(中部博览会网站)和www.ceigle.org(跨国采购洽谈会指定网站)。
四、由于大会期间活动和来宾较多,接待任务重,各市参加跨国采购洽谈会人员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参加跨国采购洽谈会人员纳入所在市代表团统一安排。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农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和组织有关企业做好相关的筹备工作,并确保参加规定的各项活动。省商务厅、农委将及时向中部博览会组委会报告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召开有关会议,通报各市组织落实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农委明确此项工作联系人,并于3月24日前将有关联系方式报省商务厅和省农委。
省商务厅联系人:陈俊海,联系电话(传真):0551-2831568,邮箱:chenjh@ahbofcom.gov.cn;
省农委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551-2666830,传真:0551-2654944,邮箱:anhuicyh718@tom.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供应商情况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汇总表
3、采购商情况表
4、采购商基本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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